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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,房地产、高科技项目投资合作
一、投资方;信托公司、资管公司、潮州私人老板
二、区域准入:
主要投资深圳、东莞、广洲
三、合作形式及投资、融资主体:
土地买卖,土地开发合作,房地产项目企业 (包括土地主个人,村委会,工厂业主,房地产开发企业等)、高科技企业等。
四、投资模式;
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、高科技项目开发与合作,采用投资,借贷(利息协商)、PE投资,VC投资等。
可采取一事一议等多种合作方式。
五、投资规模;
房地产项目3-5亿人民币左右,高科技项目PE投资,VC投资规模协商。
六、 一潮州私人老板有意在深圳、东莞、惠州等与持有正规手续的土地方合作(有商用住宅土地证的、工厂及小产权土地也可),开发地产项目,可购买土地(最好是100-200亩左右土地,当然大一点小一点均可考虑),各种合作方式均可协商。
李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