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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去库存准入条件和业务

2016/11/1 16:33:49发布浏览 短信发送 收藏 举报 帖子管理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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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去库存准入条件和业务标准

深圳市黑石资本


    本司在全国开展二、三、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业务﹑有意与开发商﹑当地地产销售公司合作,开展房地产去库存及销楼业务,有意者速联系。

一﹑准入标准

(一)、房地产去库存主体:

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(开发商) ,我们对地产开发商有要求,为了降低开发成本,地产开发商必须有强烈地产去库存的愿望且遵纪守法,诚信。

(二)、地理位置:

尽量挑选地理(包含交通、各项配套齐全等)位置好且有升值空间的较好地产项目。

(三)、区域准入:

1、项目位于二、三、四线城市区域,重点三、四线城市。

2、区域数量:

    为了确保房地产开发商具有竟争力,深圳市黑石资本对位于二、三、四线城市区域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限额开展房地产去库存项活动,如:

⑴、二线城市(省会城市)中的每个行政(相当于县级)区域原则上只做一家,经济发达或刚需很好的区域可做2家。

⑵、三线城市(地级市)中的每个行政(相当于县级)区域原则上只做一家。

⑶、四线城市(县级市或县) 区域原则上只做一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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